據統計,在全球的性侵案中, 男性罪犯與女性的比例是6:4,如果算上男性菊爆男性 那么男人受到傷害的比例和女人是一樣的,而且「男人被性侵都受到了真正的暴力」但由于男性比較強壯在反抗過程中通常會受到更大程度上的物理創傷也會被施暴者用武器威脅,更糟糕的是,由于男性比較強壯,一般一個男性較難實施強暴,所以一般來說都是幾個人合力將一個人強暴,輪奸在男性性侵案例中占得比例比較大,所以男性被輪奸后造成的身心創傷也比較大,往往是菊花縫針,鮮血奔流,心里想立即去死。
不要以為男性性侵離我們很遠,其實在中國已經是很普遍的事情了……
20歲的男青年遭陌生人騙到賓館下藥性侵
小馬幾天前從山東老家來到深圳找工作,幾位朋友為他接風去唱歌。在酒吧,遇到一個陌生男人前來搭訕,自稱可以介紹工作,涉世未深的小馬以為是遇到了貴人,可沒想到......
小馬說,他醒過來的時候已經是第二天的凌晨三點多了,陌生男子已不見蹤影。自己裸著身子,身上的財物也沒有了,神智還沒清醒的他步行回到了朋友的住處。
后來在賓館中發現使用過的安全套,在醫院做完檢查以后,醫生說他被性侵了。
2011年10月14日,16歲男孩劉某遭義父江某性侵害
劉某交代,案發前一天晚上,他跟江某在一起睡覺,沒想到江某卻對他實施了性侵
16歲的劉某幾乎還是個孩子,他沒有想到跟自己的父親差不多年紀的江某,竟然會逼迫自己脫下褲子,跟他發生性行為。
倍感憤怒羞辱的劉某一把抓起了刀子,對著江某就刺了下去,第一刀割掉了江某的耳朵,隨后傷了他的脖子,殺死了江某后,又放火。
面對這斑斑現實,我們的法律會對施暴者施以援手嗎?
很遺憾,「 在法律上強奸男人不構成罪行 」國內對男性的施暴行為,僅僅停留在猥褻的范疇。
那么,被性侵者往往會受到來自警察和外界的二次傷害,包括“ 嘲笑,鄙視”,性侵者會出現如下的心理問題:
一名被害者表示,自己在21歲那年被強奸。 即使事情已經過去了10年,但是他依然深受PTSD(創傷后精神緊張性精神障礙)的折磨。起初的幾個月,他的腦袋里每天要閃出無數次被強奸的片段,這些片段讓他深深的陷入恐懼之中。 每一次閃過被強奸的畫面,他都感覺自己好像又被強奸了一次一樣 ,事后,他極度排斥去酒吧,旅館以及公共廁所等場所。只要看到一群男人出現,他就會變得很焦慮甚至害怕。他不再讀報紙,因為他害怕看到關于強奸案的報道。此外,他也患上了嚴重的強迫癥。每天至少要洗自己的肛門20多次,并且每次只吃很少的食物來減少排便的次數。他經常會嘔吐,并經常嗑藥使自己暫時忘記曾被強暴的痛苦。不敢告訴愛人和親人無法承受他們同情的眼神,感覺這是一個沒有安全感的社會,無論在哪里,無論是男是女 不敢一個人出門 不敢一個人居住 不敢一個人出差 不敢一個人走夜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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